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擬對2023-2024年度防雷檢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xiàn)歡迎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公開招標活動。
一、項目概況:
1、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作為建設方或代建方的所有項目。
2、服務周期要求:就具體項目,接到招標人通知后3天內(nèi)組織人員到場檢測,現(xiàn)場檢測完成后7個日歷天內(nèi)向甲方提交防雷檢測意見書。
3、質(zhì)量要求:按《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50343-30-2012)、《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guī)范》(GB/T21431-2015)、《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2008)及住建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服務地點:具體項目施工現(xiàn)場。
5、踏勘方式:本工程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
6、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報價,綜合單價應包括下列費用:①完成需檢測工程的防雷裝置系統(tǒng)檢測所需的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儀器與設備使用費、堆載材料及機械(含儀器、設備)進退場費(含二次進退場費)及上下力資費、檢測試驗費、安全設施費、臨時設施費等費用、措施費、管理費、稅金、利潤等所有費用。②完成相關檢測規(guī)范、標準規(guī)定的所有工作內(nèi)容的費用。③檢測人員的食宿、辦公等設施費用。④應由檢測單位承擔的其他費用。
二、招標內(nèi)容:
防雷裝置檢測。
三、投標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zhì)甲級,且核準項目等內(nèi)容滿足本項目要求。
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投標保證金: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 貳仟 元,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以現(xiàn)金形式遞交,遞交投標文件時將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現(xiàn)金保證金帶至投標現(xiàn)場。
2、確定中標人后當場退還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證金。
五、履約保證金
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肆仟元整,中標單位在收到中標通知書7日內(nèi)將履約保證金通過轉(zhuǎn)賬形式打至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賬戶(建設銀行南通分行 3205 0164 8636 0000 1888),待年度合同簽訂時退還現(xiàn)金投標保證金。若自動放棄中標項目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簽訂合同的,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投標文件組成及密封要求:
1、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1.1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格式見附件1)。
1.2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格式見附件2)。
1.3投標函(格式見附件3)。
1.4投標人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的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復印件。
1.5有效的雷電防護裝置資質(zhì)證書復印件。
上述序號1.1、1.2、1.3須提供原件,且所有的原件均裝訂在投標文件正本中,投標文件副本中可用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上述1.5至1.6所需的資料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2、投標文件的份數(shù)、密封和標記
2.1投標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本必須用不可擦去的墨水書寫或打印,副本可以復印,其正、副本都應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正確標明“正本”、“副本“字樣。當正本與副本內(nèi)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2.2投標文件應裝袋密封,并在封袋上標明“投標文件”,封袋上須標明工程名稱及投標人名稱,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2.3全套投標文件應無修改和行間插字。如有修改和行間插字須在修改及行間插字處加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鑒。
七、評選方法:
1、本項目招標控制價: 0.7 元/平米,報價高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及單價的按廢標處理。
2、確定中標人的方式:本項目招標采用最低價中標法。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符合性審查,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人中投報價最低的確定為中標候選人。如果最低報價總價超過一個單位,則由投標人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
3、本工程第一中標候選人原則上為中標人。當?shù)谝恢袠撕蜻x人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不提交履約保證金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jié)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的,招標人可重新進行招標。
4、若本次招標資格審查合格單位不足三家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中標人。
八、其他說明:
1、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投標文件以及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無論投標結(jié)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2、中標人需承擔專家評審費用。
3、凡投標文件存在不響應本招標文件的,均視作無效投標文件。
4、簽訂年度合同后,根據(jù)項目進度,按照具體項目再分別簽訂相應的合同,各項目在工期要求期限內(nèi)完成檢測任務并通過驗收且經(jīng)審計后一次性付清檢測費。
5、若因項目實際情況而不需要進行檢測,則合同不生效。
6、本項目評委評標費由中標單位承擔,具體以實際支出為準。
九、招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為 2023 年 9 月 26 日 14 時 0 分,開標地點為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1615會議室(南通市崇川區(qū)世紀大道18號恒隆大廈A座16樓)
十、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通市保障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wǎng)(http://www.ntftjt.com/)上發(fā)布。
十一、合同條款(詳見附件5)
招標人:南通市陽光項目建設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馬工
電話:0513-59001129
招標代理機構(gòu):南通市通大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沈工
電話:13814629256
電子郵箱:915701934@qq.com
2023 年9月21 日
附件:陽光公司2023-2024年度防雷檢測招標文件(定稿).doc